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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晚,我對於一篇「支持離婚、重新尋找對的人」的文章,作出了反對的批評。
當然我知道,當我作出了這樣的評論之後,一定會有人對我的言論表示支持,或是反對。

馬太福音7章
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。

但是這話對我來講,是必需要說的!
我反對任何人,用任何的方式去支持離婚這件事情。
因為講這話的人,並沒有能力為聽這話的人的人生負上任何責任。

在今晚睡前讀經的時候,又想起了這事…

那時有個聲音問了我:神豈是禁止人離婚嗎?

我回應:神的心意,就是一夫一妻、一生一世。

那聲音又說:經上不是說,神所配合的人才不可分開嗎?神豈不是叫他的子民離開他們異邦不信神的妻子,並將那異邦妻子及所生的子女趕離嗎?

我回應:神不願夫妻離異,這是沒錯的。這是神原本的心意。但是凡事都應以神為先、尊神為大!

那聲音就再也沒有出現了。

經上是這樣說的沒錯。神所配合的兩個人不可以分開。
但這也很容易被兩種極端的想法來解讀:

  1. 凡是婚姻,就是神所配合的。所以人不能離婚。
  2. 只有在神所配合、神所祝福的婚姻才不能分開。否則人是可以任意離婚的。

但我想這都不是神的原意。
祂的心意應是我們都能在祂的旨意之下,好好的過我們的生活。在我們有生之年,生活可以幸福美滿。
雖然最初的人因犯了罪,而被趕出了伊甸園。但祂仍然心心念念的關心人類。
也因此,祂才會不時的到地上循視人類的生活。並且賜下話語與祝福,讓願意接受祂的人能得平安。

這也是為什麼祂要人都尊祂為大、並且要時常記得敬拜祂。
因為我們敬拜祂,才會記得祂是神;
因為我們知道祂是神,才會知道祂的旨意是最為崇高且不可逆的!
這樣我們才會懂得時時要聽從祂的話,才好過平安美滿的生活。

那麼在這樣的方向上。祂當然不會希望我們的婚姻走上離異這條路。
因為兩個人能夠一生一世的相愛在一起,是美滿的。也是祂賜下婚姻的美意。
這並不限於信祂的人,或不信祂的人。
因為祂是人類的神,並不只是祂信徒的神。

申命記32章
你們如今要知道,我,唯有我是神!在我以外並無別神。

那麼為什麼在以斯拉記中,神又要祂的子民休掉異邦妻子呢?
在當時,那些異邦的女子並不信靠耶和華。她們信奉自己淫邪的異邦信仰,並使得以色列民開始不聽從神的話,開始走向敗壞。
縱使是以色列史上最偉大、最有智慧的君王--所羅門王,也曾經因異邦妻子所敗壞。使得以色列的國力開始衰敗,政治經濟治安都出現了嚴重的問題。原本是一個在中東地區接受眾鄰國朝貢的強國,很快的就變成了人人可欺的弱國。
因此在這信奉異教邪神的妻子的問題上,耶和華了為救祂的子民,只能叫他們休妻。


那麼…人到底可不可以離婚呢?
我只能說:我不知道。
神的心意是希望我們能夠幸福快樂。
但是信主的兩個人,由於接受的是相同的教導,也具備同樣愛神的心。所以就不會輕易地作出離婚的選擇。
面對婚姻問題時,基督徒總是可以共同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。

只是經上也記著說:若不信的丈夫選擇離開。那麼…Let him go.

當然,我沒有辦法說不離婚就一定可以找到幸福的道路。
畢竟我自己也是一個最後撐不下去而離婚的人。
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說:不離婚不一定能找到快樂,但是離婚一定會經歷痛苦。

我認為離婚這種事情,旁人很難反對。畢竟婚姻真的就是兩個人的事情。
但是我也認為任何人都不該支持。
會走到這一步,往往就是遇到了兩個人彼此傷害的關係,到了非得要用一個極端的方式去作處理的地步。
無論選擇哪一種結果,雙方都是痛苦的,也都想從痛苦中去獲得解脫。
這時,旁人都不應該插手論斷。
只能作默默的安慰及祝福。
走不下去,要祝福;堅持下去,更要祝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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