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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聊我自己所了解的,關於屬靈爭戰以及神對人的命定這件事。

我並不認為神要人類站在屬靈爭戰的戰場上與邪靈相爭。因為那是天使的事情。
神要我們作為一個完全人,並且幫助其他人成為一個完全人(脫離惡者的掌控),來恢復祂原本對亞當的命定。
人也不必指揮天使去進行作戰,因為耶和華的軍隊已經有元帥了。我們不用在這裡扮演指揮官的角色。

當然我們為了要救另一個人,或是要救自己。我們定要呼求聖靈來幫助我們、呼求天軍來幫助我們。因為只有神及天使才有對抗邪靈的力量。
(我曾經被欺哄過,以為自己能力成長就可以自己對抗邪靈。直到有天牠們對我「來真的」,我才知道人類再怎樣也只是一介凡夫。)

所以關於做為一個完全人的這個命定,我想創世紀中已經講得很清楚了…

  1. 神同在
  2. 擁有並守住自己職份(亞當原有的職份就是全地的管理者、掌權者)
  3. 與自己的配偶合一(甚至與所有人合一)

後面所有的書卷都都反覆的再提到這些事,人要與神和好(或合一)、要守好自己的職份、要與弟兄合一、要與妻子合一…
而這些合一,都要靠著「愛」來作膠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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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mscol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