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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決定不浪費時間來駁斥進化論…
原因有二:
一、上帝並沒有針對進化度的事情說得很清楚。祂沒說有,也沒說沒有。畢竟聖經就那些字,不太可能說完這個世界、這個宇宙所有的事情。祂只在聖經中說明祂想要說的事情而已。
所以進化度是否成立的辯論,還是留給科學與科學之間彼此走探討。或是哪天上帝親自來說明這件事。


二、我有時不得不說。創造論與進化論的爭論,可以說是古代教會與科學之間互戰的遺毒…聖經說神創造了這個世界、創造了人…但是沒有針對進化論說明啊…我們何為必為了聖經中沒有說明得很清楚的事情彼此爭吵?
就算最後進化論已經找到所有完整的證據了,神就不是神了嗎?聖經就不是聖經了嗎?聖經我翻到現在為止,我從來不覺得如此。


簡單這樣說吧…從一個軟體開發者的角度去想創造的整件事情。
如果我寫了一個連續畫圓圈程式邏輯,它會在我運行的規則中進行動作,在過程中不斷的畫出連續的圓形,並且大小不停的改變。
在這個一模一樣的程式中,運行100萬次,它就會產生100萬張不同的圖片。有許多會很抽象,但是可能會有幾張像貓或像人…
我都可以說這100萬張圖片是我創造的。但實際上我只是寫一支程式而已。


我很想找一天寫篇「上帝如何用七天造這個世界」的文章…但就一直抽不出時間寫。不過概念上就跟我上面講得差不多。
神用一些簡單的物理原理構築了這個世界的物質面。透過這基本原理並加上隨機的運作,就產生了這個宇宙。另外祂又從中對這機率組合的結果作額外的控制(我們可稱為上帝的骰子),就可以把這個世界造祂想要的樣子。


有看過駭客任務嗎?他們用幾分種的時間就可以用程式生成一個全新的世界。Nero只需要幾秒中就可以造出一個新的物體或是改造一個現有的物體。
一樣的原理而已…只是我們這個世界的造成邏輯更為複雜。但是對於人來說是複雜的,對上帝來說相對的簡單。


如果說基因演化是上帝為了快速造出生物而寫的一支簡單的程式…
祂會先取得一些可以用來造物的物質進行,古代人稱之為塵土或是泥巴。然後它將程式丟進去運作…生物就可以快速造成了。
接著祂想要造出一種跟祂很相似的生命叫作「人」,只要在現有的基因演化中多增加一些對於機率組合的條件控制項,就可以快速的生成人類及靈長目生物。然後祂再挑一個祂最滿意的生物,稱之為人,並且賦予祂的靈…事情這樣就成了。
那麼女人如何從男人的肋骨中生成?那不就是DNA改造嗎?


我只能說…聖經中有許多事沒有講清楚…且它不可能使用3500年前的人類無法理解的詞彙…
要拿這點來去挑戰聖經的對錯…我真的覺得實在是太無聊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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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mscol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